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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办理窗口:
新邵县房产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申请事项
3、颁发许可证拆迁公告 4、公告宣传
5、审查协议,监督 6、对纠纷进行裁决
7、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批文 2、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土批文 4、拆迁计划和方案
5、拆迁协议 6、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拆迁资金监控
办理时限:
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收费标准
:
见
附表
办事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无标题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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