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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产籍遗失登记
办理窗口:
新邵县房产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 2、查档 3、登报、电视广告声明作废(六个月后)
4、收费 5、发证
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办报告;
2、登报声明;
3、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
办理时限:
县城范围内5个工作日;其他乡镇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见
附表
办事依据:
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2、《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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