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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产籍变更登记
办理窗口:
新邵县房产局 0739——
办理程序:
1、审查资料 2、收费 3、发证 4、移交档案
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所变更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与房屋所有权变更相关的合同协议,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行政决定等。
办理时限:
县城范围内5个工作日;其他乡镇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见
附表
办事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3、《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1号;
4、《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3号;
5、《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6号;
6、《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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