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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
办理窗口:
新邵县房产局 0739——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审查有关资料 3、实地勘查
4、填表买卖双方签契约 5、审批收费
申报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证
3、双方协议契约 4、房地产价值证明
5、契税、营业税缴清证明 6、身份证户口本或法人证明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见
附表
办事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1号;
3、《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4、《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6号;
5、《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8号;
6、《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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