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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设、埋设管线和电缆等设施
办理窗口:
新邵县公路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呈报
申报材料:
当事人申请,包括: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期限;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办理时限:
15天
收费标准
:
占用公路赔(补)偿费
:
50元/m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02]44号
无标题文档
本窗口其他办理事项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
架设、埋设管线和电缆等设施
在规定范围内修筑堤、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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