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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发放
办理窗口:
新邵县环保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 2、环境监察大队审核 3、核发
申报材料:
l、申请报告 2、排污申报登记表
3、生产情况资料 4、上年度监测报告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审批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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