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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窗口:
新邵县环保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 2、管理部门审查 3、批复
申报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 2、试运行报告 3、验收监测报告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审批收费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文件
无标题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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