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邵县政务服务中心网正式开通,欢迎您的光临!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你所在位置:首页 __ 办理事项
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办理窗口:
新邵县交通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组织安全评价 3、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
3、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待核
无标题文档
本窗口其他办理事项
组织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的设施
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版权所有©2004 新邵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点导航 | 广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