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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办理窗口:
新邵县林业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 2、勘察 3、审核 4、报批
申报材料:
1、项目批准文件、用地单位申请;
2、被征林地权属下明;
3、现场查验资料、蓝线图;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用地单位与被用地单位协议合同;
6、使用林地申请表
办理时限:
15日或30日
收费标准
:
植被恢复:用材林6元/m2;经济林6元/m2;防护林、特用林8—10元/m2;
其他林地2—4元/m2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上述标准2倍收取
收费依据
:
湘财综(2003)第10号
无标题文档
本窗口其他办理事项
《木材运输证》
《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林木采代许可证》
《森林植物检疫证》
《野生动物狩猎证》
《野生动植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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