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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新邵县煤炭局 0739——
收费标准:
每吨煤10.5元,矿留70%,省、市县25%。其中:省5%、市5%、县5%
收费依据:
湘煤规(2002)92号
备注:
代省、市收收费性质事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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