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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手续
(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办理)
办理窗口:
新邵县征稽所 0739——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批 3、办理
申报材料:
1、购车全部原始发票及其
2、领取并填写《车辆购置税审核记录表》
3、车辆合格证或商检证明及复印件
4、领取缴税收据和有关办理登记注册的证明
5、持车辆行驶证(并复印一 份)和缴税收据办理车牌号登记
6、领取缴税怍据和有关办理登记注册的证明
7、持车辆行驶证(并复印一份)和缴税收据办理车牌号登记
8、车主个人身份及其复印 件(单位车辆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9、发动机和车架钢印拓印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时限:
20分钟
收费标准
:
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的10%
收费依据
: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无标题文档
本窗口其他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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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手续
本籍车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手续
转籍车辆公路养路费手续
过户车辆公路养路费手续
公路养路费或征、免征报批手续
车辆封存手续
车辆报废注销手续
工
转籍手续
报停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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