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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发展计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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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指南:见附表
服务项目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
权限内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1、规范的书面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
3、咨询评估意见(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
4、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5、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用地意见、环保部门意见等;
6、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7、资金来源落实方案及资金证明;
8、招投标核准意见。
项目审批不收费;咨询评估收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资、合作、独资)立项审批
1、规范的书面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
3、咨询评估意见(由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
4、合资双方基本情况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5、合资协议书或合同;
6、中方资产评估证明,资产损益情况;
7、资金来源落实方案;
8、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用地意见,环保部门意见;
9、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审批不收费;项目咨询评估按规定标准收取。
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招投标方案标准 1、书面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
3、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用地意见、环保部门意见等;
4、资金来源落实方案;
5、自行招标的,需出具自行招标资格的证明;
6、采用委托招标的,应报送委托合同和接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材料。
不收费
限额以上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 l、规范的书面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
3、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咨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4、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用地意见、环保部门意见等;
5、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6、资金来源落实方案及资金证明。
不收费
对需申请国外贷款的项目利用外资方案进行审核 1、书面申请报告;
2、项目单位提供的利用外资的方案;
3、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不收费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追加计划指标申报 1、规范的书面申请报告;
2、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投资规模相适应的一级计划部门的“可研”批复
不收费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

l、规范的书面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证明、生产产品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4、省、部级高新技术鉴定证书及复印伯;
5、规范部门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用地意见、环保部门意见等;
6、资金来源落实方案及资金证明。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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