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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烟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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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烟草专卖
零售许可证
1、申请企业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3、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申请材料齐全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准予行政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申请企业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负责人的职务资格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5、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伺:(换证户)。
6、申请企业负责人或个人的一寸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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