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宅基地政策 |
信件内容 | 尊重的县长:您好! 我想咨询潭溪镇宅基地面积政策,利用旧宅基地建房,一户最大面积是多少(2口人)?审批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
办件编号 | VG0Y55PH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24-11-07 | 处理时间 | 2024-11-08 |
回复意见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诉求《宅基地政策》,我镇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反馈: 利用原宅基地不占用其他地类最多不超过210㎡,具体流程如下: 1.建房户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民小组会议评议,公示后出具意见; 3.由村委会向镇建房联合审批小组提交资料; 4.镇建房联合审批小组现场查勘; 5.镇建房联合审批小组根据查勘进行联审。 提交资料需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籍本复印件、 老宅基地权证、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还要填写宅基地审批档案本 。 如您有建房政策方面的需求,建议您来潭溪镇宅基地审批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