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宅基地政策  
信件内容  

尊重的县长:您好! 我想咨询潭溪镇宅基地面积政策,利用旧宅基地建房,一户最大面积是多少(2口人)?审批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办件编号   VG0Y55PH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11-07 处理时间   2024-11-08  
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诉求《宅基地政策》,我镇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反馈

利用原宅基地不占用其他地类最多不超过210,具体流程如下:

1.建房户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民小组会议评议,公示后出具意见;

3.由村委会向镇建房联合审批小组提交资料;

4.镇建房联合审批小组现场查勘;

5.镇建房联合审批小组根据查勘进行联审。

提交资料需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籍本复印件、 老宅基地权证、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还要填写宅基地审批档案本

如您有建房政策方面的需求,建议您来潭溪镇宅基地审批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