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3月14日陪同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新邵县酿溪镇建军海鲜批发部进行食品抽样,3月30日收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新邵县酿溪镇建军海鲜批发部店内肉蟹(海水蟹)的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NO:JDXS20220434),该肉蟹(海水蟹),镉(以Cd记)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新邵县酿溪镇建军海鲜批发部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查,该涉案产品当事人于2022年3月13日从长沙市芙蓉区扬福水产经营部进货3千克肉蟹(海水蟹),进货价66元每千克,进货款共计198元。2022年3月14日我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所销售的肉蟹(海水蟹)进行抽检。2022年3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均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不再购进和立即召回该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当事人进购该肉蟹(海水蟹)后,未添加和投喂任何药物就直接摆放在店里展示销售,标示零售价90元每千克,截至2022年3月14日止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计270元,售价扣除成本后获利72元。截至2022年4月13日调查终结之日止当事人未接到消费者退款退货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72元;
2. 处罚款6928元;
3. 以上两项合计7000元。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