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布新邵县“7.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果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政务中心
  • 更新时间: 2014-11-11 17:36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14-11-11 17:36

  9月26日,邵阳市政府批复了新邵县大新乡“7.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新邵县“7.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一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驾驶员谭某安全意识淡薄,车辆严重超载、超员、人货混装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地国土、交警、运管、交通等部门和大新乡党委政府相关责任人存在监管不力,对非法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和查处等问题。责成新邵县人民政府及市县有关部门给予新邵县大新乡党委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责任人员纪律处分;责成新邵县人民政府向邵阳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当事驾驶员谭某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直接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发后,新邵县公安局已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大新乡林场村村民周某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两人已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批复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守安全红线,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有效遏制和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