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酿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酿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农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23年新邵县酿溪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酿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本部门决算只有新邵县酿溪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0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5.26万元,增长30.4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60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6.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60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0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5.26万元,增长30.4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5.26万元,增长30.45%,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和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4.61万元,占57.63%;公共安全支出7.08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76万元,占6.44%;卫生健康(类)支出220.14万元,占4.78%;节能环保支出20.42万元,占0.44%城乡社区支出46.97万元,占1.02%;农林水(类)支出1349.26万元,占29.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2万元,占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0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4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因疫情原因导致的差旅费、宣传费及相关物资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预算将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放入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起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4.7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预算将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分开预算,决算统一放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进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预算将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分开预算,决算统一放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进行决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预算将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分开预算,决算统一放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进行决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预算将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分开预算,决算统一放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进行决算。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已经结束,所以不做预算,但因国库未支付,2022年的疫情防控支出2023年才支付,导致决算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产生数据。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2.67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5%。
9、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预算将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放入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起预算。
1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预算将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放入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一起预算。
11、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
年初预算为110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国库支付原因,2022年对村和社区的大量创文及疫情防控拨款在2023年到位,导致2023年对村、社区拨款支出大幅度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放入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起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4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完成预算的7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国库未支付,且新购置公车维修少,与上年相比增加9.34万元,增长188.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公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国库未支付,且新购置公车维修少,与上年相比减少8.54万元,减少81.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国库未支付,且新购置公车维修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4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酿溪镇人民政府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主要是油费、车辆保险及新车维护保养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3.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0.67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因国库支付原因大量巩卫创文及疫情防控支出在2023年支付到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55万元,用于召开镇人大会议及年终总结会,人数360人,内容为人大事务及年终总结;开支培训费8.32万元,用于开展党建及城镇困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数652人,内容为党建、职业技能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酿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