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 作者:文国平
  • 更新时间: 2016-04-26 15:36
来源: 更新时间: 2016-04-26 15:36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制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县红十字会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救灾准备工作,组织社会开展募捐,接受国内外援助,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  

  4、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的动员、宣传、组织和供髓者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  

  5、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

  6、向社会宣传红十字会与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各项法律法规。  

    7、依照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建立关系,开展人道主义方面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8、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宣传与合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会内设股室2个,全部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项目办。 2015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80.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0.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0.42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降低13%。年末结余0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2万元,较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11%。基本支出系保障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详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954万元,比预算减少3.5万元,降低21%。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8.04万元,比预算减少2.1万元,降低2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比预算减少1.4万元,降低2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8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59.04万元,其中办公费8.76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电费0万元、差旅费1.62万元,保证了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邵县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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