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责任务:
负责城镇道路、桥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镇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镇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镇公共广场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单位规格:正股级
(三)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四)人员编制:经县编委核定为8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高级工3人,中级工2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
新邵县市政设施管理站2016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无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05469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0546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469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05469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2016年“三公”经费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0元公务接待费及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相比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其一,单位领导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厉行节,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其二是摆错了会计科目,把平时职工因应急抢修路灯及市政设施的加班工作餐全纳入公务接待费科目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