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情况
1、贯彻落实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交通运输方式标准;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我县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前期工作任务;负责主要公路、水运及主枢纽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阶段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估;负责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批;负责主要公路、水运及主枢纽基建项目年度计划安排;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及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2、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建设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乡、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对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县、乡、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为7个:办公室、政工股、法规股、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安全运输股、计划财务股。局机关在职人员:21名,退休人员:8名。下设二级机构4个,新邵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新邵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新邵县地方海事处,新邵县技术监督所均为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6年初预算共4514477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872477元,项目资金拨款收入2642000元。
二)支出预算共计4514477元,其中:1、基本支出1872477元,包括工资福利15294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00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300034元。2、项目支出2642000元,其中签单发航220000元。
业务费5万、通畅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5万、渡工补助专项10.2万、交通“三乱”治理5万、水上交通安全整治10万、专项费70万、交通国防动员10万、县乡抢险专项经费5万、农村站场、农村公路招呼站建设配套32万、安保工作30万、新邵交通“十三五”规划20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10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为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无公务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控制标准和陪同人员,公务招待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上级部门接待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和派餐制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县城内非紧急公务派车,加强日常维护,减少车辆损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1988元,其中支付交科院“十三五”规划普查费50万,改造办公楼停车坪、机关食堂1051988元。
附:交通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