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03-10 15:47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03-10 15:47


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加挂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政治安全室、政工室,下设正股级二级机构县综治中心,代管正股级事业单位新邵县法学会。我单位共有编制13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2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县综治中心事业编制4名,县法学会事业编制2名。2023年末实有人数21人,退休人数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本部门收入预算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本部门支出预算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9万元较去年增加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58万元9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3.17%,卫生健康支出11.82万元,1.25%;住房保障支出23.79万元,2.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34.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工读学校补助、网格化管理和扫黑除恶、见义勇为和其他专项经费补充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35.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96万元,下降16.3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23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4年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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