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加挂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政治安全室、政工室,下设正股级二级机构县综治中心,代管正股级事业单位新邵县法学会。我单位共有编制13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2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县综治中心事业编制4名,县法学会事业编制2名。2023年末实有人数21人,退休人数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9万元。较去年增加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58万元,占9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占3.17%,卫生健康支出11.82万元,占1.25%;住房保障支出23.79万元,占2.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34.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工读学校补助、网格化管理和扫黑除恶、见义勇为和其他专项经费补充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5.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96万元,下降16.3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23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