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水利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抗旱灌溉用水调度及放水管理;
3、工程建设、用水灌溉引起的群工矛盾及社会稳定管理;
4、灌区配套渠系工程的规划、编报、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5、对灌区区内用水协会的管理或指导;
6、干渠渠道沿途及结瓜水库水资源管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邵阳市六都寨灌区管理局新邵管理所内4个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工程技术股、灌溉管理股,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六都寨灌区管理局新邵管理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分别增加了。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7.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农林水支出11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了。
四、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7.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111.32万元,占87.4%;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占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2.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渠道放水管理并渠道设施维护、倒虹吸、闸门管护维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14.39%,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根据单位的正常业务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8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