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新邵县林业局是新邵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工作机构。其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林业资金;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对林权、林地的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监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检疫;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识及申报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和花卉的发展与培育;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林业信息发布以及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林政资源管理股(加挂森林防火股牌子)、造林绿化股、野保股5个股室,新田铺木材检查站、寸石木材检查站、陈家坊木材检查站、扶锡木材检查站、潭溪木材检查站5个检查站,林长制事务中心,共计12个非独立核算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林业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49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98.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32.28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生态保护与修护专项。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498.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5万元,农林水支出3881.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8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32.28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生态保护与修护专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98.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6万元,占0.93%;卫生健康支出24.25万元,占0.37%;农林水支出3881.78万元,占59.73%;节能环保支出2486.06万元,占38.25%;住房保障支出46.73万元,占0.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62.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536.6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3050.5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与管护;植被恢复造林、抚育;森林资源管制;天然商品林保护和培育;松材线虫的防治;节能环保支出2486.0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护林工资;石漠化治理;林长制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37.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43万元,下降9.7%,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林业系统工作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林业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安排;拟召开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落实林长制工作制度;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护林员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对护林员做好护林工作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9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34万元,项目支出5536.6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