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属新邵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能职责有:
1、为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维修、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和相关公益服务。承担农业机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2、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
3、承担全县农业机械补贴政策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县农机化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在全县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点)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和农用运输机械(含农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鉴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6、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农机业务和技术进行指导;联系农机行业相关学会、协会。
7、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内设机构有:综合部、农机化推广事务部、科技教育事务部、农机安全事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205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70.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农业生产发展收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2050.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6万元,农林水支出195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70.7万元,主要是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上年的预算基数上有所上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50.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3万元,占2.11%;卫生健康支出17.76万元,占0.87%;农林水支出1956.48万元,占95.40%;住房保障支出33.28万元,占1.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78.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157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1572万元,主要用于: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5万元,用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所需经费及购置补贴资料打印、宣传资料印制等所需经费;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27万元,属国家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经费,用于农民购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专项补贴开支,不得挪作他用;3、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20万元,用于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的下乡、宣传、整治资料印发等专项支出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89.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64万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时将工会经费下调到7.2万元,工会经费预算减少了12.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公务接待开支将持续加强控制。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为1万元,拟召开全县农机经销商及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传达及购置补贴核机操作宣讲;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农机手操作培训,人数200人以上,内容为农业机械操作及安全生产培训以及水稻机插机抛技术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5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5万元,项目支出157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