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森林公安局 2024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03-20 09:56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03-20 09:56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森林公安是一支带武装性质的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治安行政力量,森林公安主要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物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核定,2024年我局内设人秘股、法制股、刑治消防股等三个股室,下辖龙溪铺、寸石、陈家坊等三个森林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森林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2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4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津贴人员经费提高;车辆运转,维护成本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23.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4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津贴人员经费提高;车辆运转,维护成本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23.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2.81万元,占8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7万元,占5.90%;卫生健康支出14.78万元,2.37%;住房保障支出29.19万元,占4.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02.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森林公安非税安排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案件侦破等办案开支技术鉴定等方面;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94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开支,警用装备配备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86.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13万元,下降17.35%,主要是人员异动,节约开支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增加4    万元,主要是执法车辆增配,车辆运行成本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56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4年新邵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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