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03-19 11:38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03-19 11:38


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承担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的责任,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和反恐防暴工作。

5、制定完善内部执法制度,实施内部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6、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担全县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管理责任;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承担火灾预防和扑救责任,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8、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承担查处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责任。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保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合县司法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11、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等公安科技建设,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开展县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14、负责承接中央和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省、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公安局下设34个机构内设机构4个:指挥中心、政工室、纪委、警务保障室;直属大队11个,科信大队、反恐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人境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下辖16个派出所:酿溪派出所、严塘派出所、坪上派出所、潭溪派出所、寸石派出所、雀塘派出所、陈家坊派出所、潭府派出所、太芝庙派出所、大新派出所、新田铺派出所、小塘派出所、巨口铺派出所、龙溪铺派出所、迎光派出所、大坪派出所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戒毒所禁毒发电诈事物管理中心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邵县公安局部门本级

2、刑警大队

3、治安大队

4、经侦大队

5、禁毒大队

6、看守所

7、拘留戒毒所

8、酿溪派出所

9、严塘派出所

10、坪上派出所

11、潭溪派出所

12、寸石派出所

13、雀塘派出所

14、陈家坊派出所

15、潭府派出所

16、太芝庙派出所

17、大新派出所

18、新田铺派出所

19、小塘派出所

20、巨口铺派出所

21、龙溪铺派出所

22、迎光派出所

23、大坪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53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3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79.06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政策性调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53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1148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9.06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政策性调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53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1487.82万元,占91.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63万元,3.80%卫生健康支出192.21万元,1.53%住房保障支出377.76万元,3.0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949.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84.7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79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各类装备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转移支付补足地方公用经费补足、二代证办证费、羁押人员开支、辅警开支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物支出715万元,主要用于辅警支出等面加大涉毒特疾人员收治监管力度执法办案支出8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禁毒、扫黑除恶、反恐、警务调查等专项工作顺利进行稳控涉退役群体等方面其他公安支出226.7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电子监控点正常运行方面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等23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29.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6.28万元,下降20.78%,主要2024年业务经费预算政策性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等2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增加95万元主要是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5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50万元,拟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人数973人,内容为民警晋升培训及辅警业务教育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8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55辆,执法执勤摩托车27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53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9.69万元,项目支出3584.7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新邵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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