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镇乡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镇乡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科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县股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4.审核全县科级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研究提出县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县本级与镇乡之间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批全县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县直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5.审核镇乡、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核镇乡、县直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批县直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提出县直党政机关、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预案并按程序报批,审批镇乡、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拟订县、镇乡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及其它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
6.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管理及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核编进人事项;审核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公开招考计划;参与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考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8.监督检查镇乡、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9.负责全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镇乡、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定编和核编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中共新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综合督查组、机构编制组(加挂实名制组牌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组。下设新邵县机构编制事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新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72万元,主要是:1、2023年退休1人,调出1人,核减了人员经费;2、财政核减了公用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72万元,主要是:1、2023年退休1人,调出1人,核减了人员经费;2、财政核减了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53万元,占87.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万元,占5.60%;卫生健康支出4.26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8.51万元,占4.4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8.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75万元, 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 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费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机关运行经费81.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9万元,下降10.84%,主要是财政核减了机关运行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是维持正常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1万元,项目支出13.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