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县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决算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及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
(2)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其效益。
(3)县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
(4)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5)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6)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和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
(7)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8)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它事项。
6、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对涉及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和审计调查,向市审计局、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承办市审计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7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政策跟踪审计股、政策跟踪审计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新邵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新邵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邵县审计局本级
2、新邵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3、新邵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4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审计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4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审计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4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94万元,占8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万元,占8.17%;卫生健康支出14.59万元,占3.26%;住房保障支出29.06万元,占6.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00.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实现审计罚没收入工作及审计整改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站、政府投资审计办公室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63.4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9万元,下降31.30%,主要是压缩业务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站、政府投资审计办公室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无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4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23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