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预算公开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03-10 10:26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03-1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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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法规、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3、提出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乡镇和县直有关部委办局机关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关规定和方案;指导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等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4、研究制订全县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县组织系统信息网建设;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宏观指导。

5、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乡镇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委和县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

6、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市管、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7、制订和参与制订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指导有关专家开展活动。

8、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乡镇和县直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执法部门等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交流、调配、培训、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拟定、实施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资统发审核的相关职责。

9、贯彻执行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依法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委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督促指导,承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人事、机构编制、党校和群众团体工作,归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县直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室共14,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指导组、党员管理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干部组(加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牌子)、公务员一组、公务员二组、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监督组、干部教育组、干部信息管理组、老干部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加挂中共新邵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新邵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新邵县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共新邵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下属二级机构有新邵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办公室)、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绩效考核和人才发展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部门本级

2、党员教育中心;

3、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4、县绩效考核和人才发展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6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36元,主要是虽然减少了公用经费的预算,但是增加了2023年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资金、2023年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补助及选调生到村工作2022年度补助奖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6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302.5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9万元,农林水支出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18.3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用服务支出的预算,但是增加了2023年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资金、2023年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补助及选调生到村工作2022年度补助奖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6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52万元,占88.6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7.4万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20.49万元,占1.39%;农林水支出16.5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42.04万元,占2.8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02.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66.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专项事务、远程教育、科技特派员补助及工作经费、人才发展专项、离退休干部管理、智慧党建、老年书协和老年保健协会事务、驻村办工作经费等方面;农林水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村书记与主任基本养老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党员教育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县绩效考核和人才发展事务中心

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16.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28万元,下降10.83%,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党员教育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县绩效考核和人才发展事务中心4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 0.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360人,内容为村(社区)干部相关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3培训,人数36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及基层党建相关业务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6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55万元,项目支出566.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2024年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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