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03-10 15:54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03-10 15:54


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新党办(2008)15号文件精神,我所为承担防汛抗旱、水政监察、灌溉管理和农村安全饮水管理等职能的副科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防汛办、水利水电股、灌区管理站、林政水保站、水政监察中队、自来水公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2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163.0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大坝除险加固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9.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5万元,农林水支出18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163.0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大坝除险加固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9.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万元占比8.73%;卫生健康支出8.25万元占比3.60%;农林水支出185.89万元占比81.08%;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占比6.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29.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3.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04万元,增加132.22%,主要是大坝施工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4年新邵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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