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坪上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06-17 10:51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06-17 10:51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2024年我镇设部门11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坪上镇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74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4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9.3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其他商品服务、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74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4.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1万元,其他支出62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了209.3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其他商品服务、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74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4.58万元,占5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2万元,占2.39%;卫生健康支出72.35万元,占1.26%;城乡社区支出610万元,占10.61%;农林水支出1000.25万元,占17.4%;交通运输支出45万元,占0.78%;住房保障支出127.31万元,占2.21%;其他支出620万元,占10.7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747.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643.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3.09万元,降低2.69%,主要是因为今年厉行节约,减少了其他商品服务、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06万元,主要我镇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坪上镇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工作会会议,人数208人,内容为镇人大会、听取审议相关报告,投票选举副镇长、镇经济工作会等;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开展发展党员、积极分子、农村工匠、村级财务培训,人数349人,内容为开展发展党员积极分子的培训及开展农村工匠、村级财务培训、部分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大会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99.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9.5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74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7.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新邵县坪上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