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酿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李庭富
  • 更新时间: 2024-06-07 10:10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06-07 10:10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2024年我镇内设机构11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酿溪镇人民政府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1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村社区经费增长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99万元,农林水支出1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9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1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村社区经费的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4.97万元,占6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5万元,占3.81%;卫生健康支出75.99万元,占1.52%;农林水支出1550万元,占31.06%;住房保障支出148.99万元,占2.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9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318.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05.67万元,上升64.08%,主要是村社区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7.41万元,主要是2023年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18万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1.59万元车辆购置税(2023年尚未支付到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5万元,拟召开镇党员代表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表彰2023年优秀党员干部;拟召开镇年终总结会议,人数321人,内容为总结2023年镇、村、社区总体经验教训布置2024年工作任务,表彰2023年优秀村、社区及优秀基层工作者;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党员培训4次,人数100人,内容为发展党员积极分子、入党培训、党员冬春训及农村党员主题培训,开展事业干部培训一次,人数83人,内容为事业干部技能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0.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新邵县酿溪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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