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文件精神,请县直各预算单位和各乡镇根据《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预〔2019〕60号)和《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预〔2019〕61号)的相关要求,对新邵县畜牧水产局2019年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秉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与效果、预算管理水平等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71人,其中参加公务员管理的14人,事业编人员76人,退休人员20人。承担着全县的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畜牧水产业发展、饲料兽药安全监管、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定点屠宰场监管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畜牧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畜牧水产业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研究提出全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内部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拟定畜牧水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组织畜牧水产业科技攻关,协调组织科研成果鉴定、开发和利用;推广畜牧水产实用技术,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应用和实践指导;预测畜牧水产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和科技信息;负责畜牧水产业统计及指导行业信息建设。
(4)指导全县草地资源保护、牧草基地建设和牧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施草地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6)主管全县动物防疫工作。
(7)按照权限管理畜牧水产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畜牧水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和验收工作。负责定点屠宰监管工作。
(8)组织贯彻实施行业法律法规,重点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草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按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乡镇畜牧水产站建设和相关业务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1)畜牧业生产。全年发展生猪120.5万头,牛8.5万头,羊17.2万头,家禽651万羽。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对全县发展水产品1.1万吨,家畜家禽100%免疫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二是对15个乡镇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使检疫率达到100%。
(3)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兽药,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以下所有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金额:万元)。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19年 |
2018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1096 |
805.5 |
290.5 |
36.06%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1092.4 |
570.5 |
521.9 |
91.48% |
支出预算 |
1096 |
805.5 |
290.5 |
36.06% |
其中:基本支出 |
739 |
570.5 |
168.5 |
29.54% |
其中:项目支出 |
357 |
235 |
122 |
51.91% |
2.
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602 |
|
6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3 |
357 |
46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 |
|
34 |
合 计 |
739 |
357 |
1096 |
(二)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收入决算
收入来源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差额 |
财政拨款收入 |
1096 |
2128.78 |
1032.78 |
|
|
|
|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预算支出类别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金额 |
基本支出 |
739 |
1246.13 |
507.13 |
项目支出 |
357 |
357 |
0 |
小计 |
1096 |
1603.13 |
507.13 |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与上年比较,预算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上级专项资金507.13元未在预算之内。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
预决算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超支金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602 |
1058.2 |
456.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3 |
164.87 |
61.8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 |
11.06 |
-22.94 |
资本性支出 |
0 |
12 |
12 |
合计 |
739 |
1246.13 |
507.13 |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超支金额 |
节约/超支率 |
基本工资 |
272 |
304.92 |
32.92 |
12.10% |
津贴补贴 |
135 |
171.19 |
36.19 |
26.81% |
奖金 |
23 |
190.46 |
167.46 |
728.09% |
伙食补助费 |
0 |
31.82 |
31.82 |
|
绩效工资 |
|
|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90 |
|
-90 |
-100.00% |
职业年金缴费 |
|
|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2 |
|
-22 |
-100.00%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9 |
25.47 |
16.47 |
183.00% |
住房公积金 |
51 |
|
-51 |
-100.00% |
医疗费 |
|
|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 |
334.34 |
334.34 |
|
合计 |
602 |
1058.2 |
456.2 |
75.78%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办公费 |
11 |
22.98 |
11.98 |
108.91% |
印刷费 |
3 |
0.21 |
-2.79 |
-93.00% |
咨询费 |
0 |
0 |
|
|
手续费 |
|
|
|
|
水电费 |
6.7 |
5.16 |
-1.54 |
-22.99% |
邮电费 |
0.25 |
0.19 |
-0.06 |
-24.00% |
取暖费 |
|
|
|
|
物业管理费 |
|
|
|
|
差旅费 |
20 |
5.18 |
-14.82 |
-74.10%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维修(护)费 |
0 |
0.4 |
0.4 |
|
租赁费 |
0 |
0 |
|
|
会议费 |
1 |
0 |
-1 |
-100.00% |
培训费 |
1 |
0 |
-1 |
-100.00% |
公务接待费 |
8 |
1.45 |
-6.55 |
-81.88% |
专用材料费 |
0.5 |
0 |
-0.5 |
-100.00% |
被装购置费 |
|
|
|
|
专用燃料费 |
0.5 |
0 |
-0.5 |
-100.00% |
劳务费 |
0.5 |
1.86 |
1.36 |
272.00% |
委托业务费 |
|
|
|
|
工会经费 |
27 |
22.84 |
-4.16 |
-15.41% |
福利费 |
|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其他交通费 |
17 |
12.19 |
-4.81 |
-28.29%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6.55 |
92.41 |
85.86 |
1310.84% |
合计 |
103 |
164.87 |
61.87 |
60.07% |
说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超支85.86万元,部分为年初预算经费不足,年中预算调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结余/超支金额 |
结余/超支率 |
离休费 |
|
|
|
|
退休费 |
33 |
6.62 |
-26.38 |
-79.94% |
退职(役)费 |
|
|
|
|
抚恤金 |
|
|
|
|
生活补助 |
1 |
1.77 |
0.77 |
77.00% |
救济费 |
|
|
|
|
医疗费补助 |
0 |
1.96 |
1.96 |
|
助学金 |
|
|
|
|
奖励金 |
0 |
0.05 |
0.05 |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 |
0.43 |
0.43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 |
0.23 |
0.23 |
|
合计 |
34 |
11.06 |
-22.94 |
-67.47% |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结余/超支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8 |
|
1.45 |
|
-6.55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0 |
|
0 |
|
0 |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
0 |
|
0 |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
0 |
|
0 |
|
|
|
|
|
|
|
|
合计 |
8 |
|
1.45 |
|
-6.55 |
|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费用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1.45 |
7.38 |
-5.93 |
-80.35%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
|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
|
|
|
|
合计 |
1.45 |
7.38 |
-5.93 |
-80.35% |
2、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改革,本单位已无车辆。
(三)专项支出管理
1、专项资金基本情况及绩效目标
详细说明工作专项的预算、上年结转、预算追加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用途;资金来源;绩效目标等情况。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专项子目名称 |
本年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实际支出 |
本年结余 |
投入进度 |
|||
上年 结余 |
年初 预算 |
本年 追加 |
合计 |
||||
定点屠宰 |
|
10 |
|
10 |
10 |
|
100% |
取消检疫费补助 |
|
40 |
|
40 |
40 |
|
100% |
动物疫病检测、处置 |
|
10 |
|
10 |
10 |
|
100% |
动物防疫系列专项 |
|
120 |
|
120 |
120 |
|
100% |
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套经费 |
|
10 |
|
10 |
10 |
|
100% |
打击“瘦肉精”专项 |
|
25 |
|
25 |
25 |
|
100% |
筱溪库区网箱退养工作经费 |
|
30 |
|
30 |
30 |
|
100% |
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
|
92 |
|
92 |
92 |
|
100% |
渔政执法 |
|
20 |
|
20 |
20 |
|
100% |
合 计 |
|
357 |
|
357 |
357 |
|
|
3、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是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我局成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罗毅新 副组长:金叶琳、吕新桥、谢翰华,成员:孟基森、肖坤高、隆海龙、邓大青、石刚成、何凌峰、唐义元、刘雪、谢灵云、刘明辉、曾晓丽。二是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9年,我局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养殖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强化费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不合理开支,部门整体支出合理、合法、高效、安全。
(一)经济性评价。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了部门预算,对财政预算资金进行了科学安排,严格按政策使用预算资金,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同时,切实加强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监督,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二)行政效能评价。一是完善了对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和操作细则等制度。二是将以上制度上墙,专门组织学习,并编制成册,做到人手一册。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及实现的社会效益。一是全县畜禽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100%,达到预定目标,有效预防重大疫病的发生,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动物卫生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是与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生猪贩运销售经纪人签订《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认真建立好阶段档案,登记好各种台账。三是对定点屠宰场监管到位。通过打击私屠滥宰,净化了生猪肉品市场,保证了上市生猪肉猪的质量安全。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无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可持续性分析。搞好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会使畜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升,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群众对我们在动物防疫方面所作出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六)部门整体绩效得分。我局财政预算秉着严格高效的原则,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因此,整体绩效自评96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费严重不足。一是我局现有在职人员71人,其中事业编人员57人,津补贴财政只拨70%,其余30%需单位自筹,经估算需50余万元。二是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津贴。除13个月工资外,其余全部要单位自筹,如果按照现有标准计算,我局需另筹资金320余万元。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分 |
投入(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2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3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4.5 |
||
过程 (40分) |
预算 (23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3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2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2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3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4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4 |
||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4 |
||
预算 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1分;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
5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2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 (3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
3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2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出 (2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5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5分 |
5 |
完成及时率(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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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5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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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 (6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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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4.5 |
社会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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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 (5分)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
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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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计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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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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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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