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设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综合调研与改革股、计划财务股、法规股、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渔政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管理股。编制人数57人,2019年实有人数120人(其中,在职 73人,退休47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负责农村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19年 |
2018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1149.32 |
1098.48 |
50.84 |
4.63%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1149.32 |
1098.48 |
50.84 |
4.63% |
支出预算 |
1149.32 |
1098.48 |
50.84 |
4.63% |
其中:基本支出 |
837.82 |
712.48 |
125.34 |
17.59% |
其中:项目支出 |
311.5 |
386 |
-74.5 |
-19.3% |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与上年比较,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635.52 |
|
635.5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7.24 |
|
407.2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6.56 |
|
106.56 |
|
|
|
|
合 计 |
1149.32 |
|
1149.32 |
(二)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收入决算
收入来源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差额 |
财政拨款收入 |
1149.32 |
1051.58 |
-97.74 |
|
|
|
|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预算支出类别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金额 |
基本支出 |
1149.32 |
1051.58 |
-97.74 |
小计 |
1149.32 |
1051.58 |
-97.74 |
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实际执行中用项目经费弥补基本经费支出不足。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预决算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超支金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635.52 |
753.25 |
117.7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7.24 |
266.67 |
-140.5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6.56 |
31.66 |
-74.9 |
|
|
|
|
合计 |
1149.32 |
1051.58 |
-97.74 |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支金额 |
节约/超支率 |
基本工资 |
231.31 |
249.91 |
18.6 |
8.04% |
津贴补贴 |
224.33 |
250.19 |
25.86 |
11.53% |
奖金 |
19.27 |
112.89 |
93.62 |
485.83% |
社会保障缴费 |
115.85 |
72.71 |
-43.14 |
-37.24% |
住房公积金 |
44.76 |
0 |
-44.76 |
-100% |
伙食补助费 |
0 |
24.82 |
24.82 |
100% |
绩效工资 |
0 |
20.96 |
20.96 |
10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 |
21.77 |
21.77 |
100% |
合计 |
635.52 |
753.25 |
117.73 |
18.52% |
机构合并,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办公费 |
21.6 |
23.84 |
2.24 |
10.37% |
印刷费 |
0 |
1.29 |
1.29 |
100% |
咨询费 |
|
|
|
|
手续费 |
|
|
|
|
水费 |
2 |
1.2 |
-0.8 |
-40% |
电费 |
5 |
5.42 |
0.42 |
8.4% |
邮电费 |
2 |
4.54 |
2.54 |
127% |
取暖费 |
|
|
|
|
物业管理费 |
|
|
|
|
差旅费 |
20 |
87.53 |
67.53 |
337.65%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维修(护)费 |
0 |
8.88 |
8.88 |
100% |
租赁费 |
0 |
1.5 |
1.5 |
100% |
会议费 |
1 |
0 |
-1 |
-100% |
培训费 |
0 |
1.1 |
1.1 |
|
公务接待费 |
10 |
2.9 |
-7.1 |
-71% |
专用材料费 |
|
|
|
|
被装购置费 |
|
|
|
|
专用燃料费 |
|
|
|
|
劳务费 |
0 |
3.56 |
3.56 |
|
委托业务费 |
0 |
25.96 |
25.96 |
|
工会经费 |
10 |
20 |
10 |
100% |
福利费 |
0 |
0.51 |
0.51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其他交通费 |
29.14 |
12.29 |
-16.85 |
-57.82%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6.5 |
66.15 |
-240.35 |
-78.42% |
合计 |
407.24 |
266.67 |
-140.57 |
-34.52%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结余/超支金额 |
结余/超支率 |
离休费 |
|
|
|
|
退休费 |
99.84 |
16.74 |
-83.1 |
-83.23% |
退职(役)费 |
|
|
|
|
抚恤金 |
0 |
4.93 |
4.93 |
|
生活补助 |
1.72 |
1.08 |
-0.64 |
-37.21% |
救济费 |
0 |
1.2 |
1.2 |
|
医疗费 |
|
|
|
|
助学金 |
|
|
|
|
奖励金 |
|
|
|
|
生产补贴 |
|
|
|
|
住房公积金 |
|
|
|
|
提租补贴 |
|
|
|
|
物业服务补贴 |
|
|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 |
7.71 |
2.71 |
54.2% |
合计 |
106.56 |
31.66 |
-74.9 |
-70.29% |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结余/超支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10 |
|
2.9 |
|
-7.1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
公务车购置费 |
|
|
|
|
|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
|
|
|
|
|
|
|
|
|
合计 |
10 |
|
2.9 |
|
-7.1 |
|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费用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2.9 |
8.81 |
-5.91 |
-67.08%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
|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
|
|
|
|
合计 |
2.9 |
8.81 |
-5.91 |
-67.08% |
与上年比较,本年“三公经费”管理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减幅较大。
(三)专项支出管理
1、专项资金基本情况及绩效目标
目标1: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科技服务与执法管理,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目标2: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3: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目标4:年度支出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严控三公经费。
目标5:组织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专项子目名称 |
本年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实际支出 |
本年结余 |
投入进度 |
|||
上年 结余 |
年初 预算 |
本年 追加 |
合计 |
||||
粮食发展专项 |
|
520 |
|
|
520 |
|
|
合 计 |
|
520 |
|
|
520 |
|
|
3、专项资金的管理
1、制定了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及上级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新邵县农业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2、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由局长负责,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负主要责任,其他分管项目资金的领导及具体实施项目的股站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3、专项资金监管方法实行日常检查、专题汇报和重点检查结合。
4、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每个项目单独设置科目,严格执行项目预算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运行的全过程必须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目标要求,整体部门支出管理得到提升,整体部门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了部门预算,对财政预算资金进行了科学安排,严格按政策使用预算资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切实加强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监督,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二)行政效能评价
1.对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和操作细则。
2.严格控制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度,“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三)项目产出及实现的社会效益。
2019年,采取了强化行政领导、增加财政投入、培育新型产体、引导规模经营、落实惠农政策、创新服务方式等综合措施,确保了粮食生产稳定。全年粮食总产预计达30.3万吨。我们紧扣村庄清洁行动、“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久久为功,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政府监管与服务职责。今年来抽检农产品2198批次,合格2198批次,合格率为100%。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100%
(五)部门整体绩效得分98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经费支出预算编制中,安排的人员经费不足,所以预算数据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
六、改进意见及建议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
二是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三是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四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计,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预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五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单位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制度,熟悉和掌握其中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各类规定,依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依法建账、算账和记账。
二是单位财会人员应加强会计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来适应当前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财务人员熟悉掌握财务管理各环节要求,增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能力。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分 |
投入(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2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3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5 |
||
过程 (40分) |
预算 (23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4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2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2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4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4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4 |
||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4 |
||
预算 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1分;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
5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2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 (3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
3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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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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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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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2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5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5分 |
5 |
完成及时率(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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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5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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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 (6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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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4 |
社会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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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 (5分)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
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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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计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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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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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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