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预〔2020〕54号)、《新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新财绩﹝2021﹞13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新邵县林业局成立于1956年,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工股、资源林政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下属二级单位共12个:新邵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筱溪湿地国家森林公园、龙溪铺等7个竹木检查站、2个国有林场(新邵县岱山国有林场、新邵县大形山国有林场)、新邵县苗圃。全局实有预算人员178人(不含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在职121人,退休人员57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新邵县林业局是新邵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工作机构。其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林业资金;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对林权、林地的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监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检疫;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识及申报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和花卉的发展与培育;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林业信息发布以及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以下所有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金额:万元)。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20年 |
2019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2033.79 |
1963.41 |
70.38 |
3.5%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1625.79 |
1963.41 |
337.62 |
-17.2% |
支出预算 |
2033 |
1963.41 |
70.38 |
3.5% |
其中:基本支出 |
1525.79 |
1260.3 |
265.49 |
21% |
其中:项目支出 |
508 |
703.11 |
195.11 |
-27.74% |
注: 我局年初预算为3043.79万元,鉴于“创建森林城市”1010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创建森林城市”项目指挥部,为保持会计核算的一致性,故本预算没有纳入。上级项目经费列入调整预算。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收入预算较上年实际增长,主要为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增加400万元,财政经费拨款减少337.62万元。
2.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局机关的人员经
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基本业务工作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项目要求开支,用于林业事业发展。
根据年初预算、预算调整以及上级下达的资金计划,预算调整后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金额:万元)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727.81 |
|
727.8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5.53 |
3359.77 |
3645.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2.08 |
581.2 |
623.28 |
其他支出 |
|
|
|
合 计 |
1055.42 |
3940.97 |
4996.39 |
(二)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收入决算
收入来源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差额 |
财政拨款收入 |
5356.91 |
5356.91 |
0 |
|
|
|
|
本年度收入决算资金为5038.76万元,上年结转318.16万
元,全年总收入为5356.91万元。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预算支出类别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金额 |
基本支出 |
1055.42 |
1055.42 |
|
项目支出 |
3940.97 |
3940.97 |
|
小计 |
4996.39 |
4996.39 |
|
决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主要原因为中央、省、
市上级拨款收入年初无法预算,特别是调剂到精准扶贫资金无法预估。为此,年初预算没有包括上级拨款收入。同时,包括上年度存有部分结转资金全部列入调整预算。全年总收入为5356.91万元,支出为4996.39万元,年度结转360.5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预决算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超支金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727.81 |
727.81 |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5.53 |
285.53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2.08 |
42.08 |
0 |
其他资本支出 |
|
|
0 |
合计 |
1055.42 |
1055.42 |
|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支金额 |
节约/超支率 |
基本工资 |
252.72 |
252.72 |
0 |
0 |
津贴补贴 |
121.39 |
121.39 |
0 |
0 |
奖金 |
169.09 |
169.09 |
0 |
0 |
社会保障缴费 |
126.9 |
126.9 |
0 |
0 |
伙食补助费 |
31.39 |
31.39 |
0 |
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6.32 |
26.32 |
0 |
0 |
合计 |
727.81 |
727.81 |
0 |
0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办公费 |
47 |
47 |
0 |
0 |
印刷费 |
|
|
|
|
电费 |
8.92 |
8.92 |
|
|
邮电费 |
9.41 |
9.41 |
|
|
水费 |
1.4 |
1.4 |
|
|
物业管理费 |
12.62 |
12.62 |
|
|
差旅费 |
63.5 |
63.5 |
|
|
维修(护)费 |
2.62 |
2.62 |
|
|
租赁费 |
|
|
|
|
会议费 |
0.7 |
0.7 |
|
|
培训费 |
5.41 |
5.41 |
|
|
公务接待费 |
2.16 |
2.16 |
|
|
被装购置费 |
|
|
|
|
劳务费 |
15.49 |
15.49 |
|
|
委托业务费 |
5.6 |
5.6 |
|
|
工会经费 |
33.59 |
33.59 |
|
|
其他交通费 |
17.98 |
17.98 |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9.13 |
59.13 |
|
|
合计 |
285.53 |
285.53 |
0 |
0 |
2020年,我局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整合公车出行,三公经费进一步下降。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结余/超支金额 |
结余/超支率 |
生活补助 |
4.04 |
4.04 |
0 |
0 |
抚恤金 |
6.92 |
6.92 |
|
|
奖励金 |
3.45 |
3.45 |
0 |
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7.67 |
27.67 |
0 |
0 |
合计 |
42.08 |
42.08 |
0 |
0 |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结余/超支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2.16 |
|
2.16 |
|
0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0 |
0 |
0 |
0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0 |
0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16 |
|
2.16 |
0 |
0 |
0 |
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在县级配套工作经费列支,
用于专项工作公务用餐。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费用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2.16 |
2.18 |
减0.02 |
减1%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0 |
0 |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
|
|
|
|
|
|
合计 |
2.16 |
2.18 |
减0.02 |
减1% |
我局将厉行节约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节约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厉行节约落到实处,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1%;公车改革后除下乡扶贫及部分行政执法租车外无运行费。
(三)专项支出管理
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020年,固定资产做到账表、账实、账账、账卡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护林防火进一步加强,实现了森林火灾“三下降”的目标;落实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林业补助资金发放,6万多林户人平增收400余元;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有效促进林业产业发展;严格按照“创建森林城市”战略,坚持大规模植树造林,扩绿提质,共完成各类造林1.8万亩。林地、候鸟、湿地保护有效加强;全面完成了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时开展春季、秋冬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11.896万亩(其中马尾松毛虫发生面积3.2万亩,思茅松毛虫发生面积0.42万亩,云南松毛虫发生面积0.58万亩,松毒蛾发生面积3.5万亩,松梢螟发生面积0.62万亩,萧氏松茎象发生面积0.35万亩,黄脊竹蝗发生面积3.1万亩,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0.126万亩),对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松毒蛾、松梢螟、黄脊竹蝗开展了生物、人工、仿生、无公害化防、化防等措施,共计无公害防治面积1.946万亩。各类有害生物得到了有效防治,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2020年,我局专项累计支出3940.97万元,其中森林资源培育451.6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60.97万元;动植物保护268.02万元;湿地保护90.4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58.16万元;退耕还林29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821.68万元。
3、专项资金的管理
为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林业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将每个领导、每个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时段、按分值提出明确标准,对时间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严格规定,然后开展督查,落实问责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定期开展检查和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马上予以纠正。
2020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
县政府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
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上
级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我局严格按照政策及时进行拨付和使用,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较上年下降。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行政效能评价
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局正常的工作运转,在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有效促进我县林业事业发展。
1.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
2. 加强对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处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了培训费、会议费、外宾接待、因公出国、因公出国短期培训、差旅费、国内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
3.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审制度》等办法,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支出进行了有效管控。
4.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三)项目产出及实现的社会效益
我局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按照“抓生态建设就是抓发展,改善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新邵目标,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扎实推进造林绿化,着力保护森林资源,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带动和辐射,增加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化,彻实增加人民人均收入,减少社会矛盾,促进林区和谐发展,人民群众生态意识明显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植被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物的多样性逐步增加,土地的肥力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四)可持续性分析
基本预算保障到位及林业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森林面积,提高了林分质量,保护了森林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职工及林农收入,保护了林业投资企业的积极性,对我县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及林业生产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20年,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
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调查社会对林业局测评中,满意度为98%。
(六)部门整体绩效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局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附件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盖章):新邵县林业局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分 |
投入(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2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3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5 |
||
过程 (40分) |
预算 (23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3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1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2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4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4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4 |
||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4 |
||
预算 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1分;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
5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2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 (3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
3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2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出 (2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5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5分 |
5 |
完成及时率(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4 |
||
质量达标率(5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5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 (6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6 |
||
效果 (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5 |
社会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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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好的计5分;一般3分;效果不明显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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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计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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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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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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