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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XSDR-2019-00011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新政通〔2019〕7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和搬迁马路市场的通告
新政通〔201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新邵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马路市场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取缔或搬迁全县范围内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和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2020年12月31日前取缔全县范围内所有马路市场。
二、从县人民政府规定取缔马路市场起,各马路市场经营户、流动摊贩所有集市贸易活动全部到指定地点或专业市场经营,不得占公路摆摊设点销售物品。
三、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马路市场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马路市场,不参与马路市场经营活动、不为马路市场经营者提供场地、工具及其它便利条件。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违规经营者,由市场监管、城管、卫健、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依法查封扣押经营工具和物品。
五、对组织聚集流动摊贩形成马路市场,为马路市场经营者提供场地、工具及其它便利条件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妨碍、阻挠工作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