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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XSDR-2025-00002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新政发〔2025〕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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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DR-2025-00002
新政发〔2025〕3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邵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9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新邵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9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新邵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9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新邵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城乡融合、品质提升、共建共享”核心理念,提出五年行动目标:到2029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24年的47.73%提升至52.7%以上,建成“功能完善、生态宜居、治理高效”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打造湖南省县域新型城镇化示范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1.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常住人口基本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全面放开人才落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举家在城镇落户,并与城镇居民在子女义务教育、社保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有序推动城乡结合部“村改社区”。设立“村改社区”专项工作组,每年完成不少于1个“村改社区”,五年内完成所有“村改社区”的“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管网优化”工程,完成“村改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乡转城镇”系统对接。三年过渡期内保留原农村合作医疗账户,逐步实现社保待遇并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
3.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开展稳企拓岗助就业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农民工服务体系,健全劳务输入输出对接协调机制,打造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载体,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工商联)
4.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完善随迁子女身份认定程序,简化入学流程,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长滩社区新建第五完全小学(2160个学位);到2028年,大坪区域再建一所中学。实施“一镇一园”,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提高到50%,规划建设3所幼儿园(360个学位/所)。优化普通高中规划布局,新邵一中新建一个校区(二校区)或者选址新建一所普通高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新邵经开区)
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落实落细购房优惠政策,支持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创业。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鼓励机关干部、教职工、医务人员、进城农民工、二孩多孩家庭、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到县城购房。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和供给力度。(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新邵经开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6.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参保流程,引导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范围,推进居住地申请办理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7.加强农村权益“维护—盘活—退出”制度设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允许农民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探索自愿有偿退出补偿办法,农村土地权益退出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21〕11号)执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实施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8.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构建具有新邵特色和优势的“2×2”现代化产业体系,一主一特以及七大产业链,机械智能制造、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服装纺织制造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竞争力持续增强,发挥新邵铜铝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产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集群优势,积极助力湖南广信、湘林集团、新龙矿业、鸿远金属、众德科技等制造业提质增效。持续推动“邵商回归”和返乡创业专项行动,支持潜力地区承办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责任单位:新邵经开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9.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推进新邵经开区省级绿色园区创建,“一区三园”即先进制造、雀塘循环经济和坪上高铁新城产业园建设。力争创建省级特色产业园,持续建设“五好”园区,盘活低效闲置资产资源,力争亩均税收增长10%以上。科学布局与高效建设,夯实亩均效益基础。深入分析新邵经济开发区各产业板块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特征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精准确定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综合处置基地的最佳选址,确保其能以最短输送半径覆盖园区企业,降低物料运输能耗与成本,提升亩均资源产出效益提供保障。深化循环化改造,挖掘亩均效益潜力。全力推进产业园循环化改造,以产业链为纽带,构建产业循环链接体系。鼓励企业间开展副产品与废弃物的相互利用,形成闭合的循环产业链条。加强引导与支持,鼓励企业研发与应用绿色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深度挖掘园区土地的经济效益潜力。搭建智能平台,提升亩均效益管理效能。建设集中统一的环境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平台,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危废处置中心等环境基础设施24小时实时监测。推进统一监管、一体化服务,实现园区管理部门与企业间的信息实时互通。强化协同发展,实现亩均效益最大化。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建设,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鼓励企业联合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共同承担建设与运营成本,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提升园区整体的经济与环境效益,推动园区土地亩均效益实现最大化。(责任单位:新邵经开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雀塘产业园)
10.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联合体,鼓励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深化“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现场工程师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和市场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扩大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新邵经开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
11.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依托坪上高铁站、新建新田铺通用机场等培育新的增长空间,推动城区扩容。加快县域医疗中心和县红十字医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各项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引导重点乡镇健康发展,促进县乡两级城镇功能衔接互补。(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现代化城镇群培育行动
12.完善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构筑对外交通、县域交通、城乡交通有机衔接的现代化大交通发展格局。推进新邵-邵阳市融城道路建设,加快建设邵西大道、雪峰路、北塔路、黄桑路、沿江大道和昭阳路等融城道路。推进县域交通网络建设,打通“半截路”,强力推进全县公路建设,织密县内公路交通网。一是加快推动G207新邵县绕城线(含沙湾特大桥)开工建设,与外环线、财兴路形成新邵县城外环线,扩展县城框架。二是要推进“十四五”未完成及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即S232太芝庙至潭府段、S326坪上至罗桥段、长冲铺至柏水段及新开工的大新镇三级路。三是继续推行农村“三路”、危桥改造、安防及精细化提升建设。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建设和乡镇客运站升级改造,推进塘口客运综合枢纽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新邵经开区)
13.强化产业支撑。持续做强现代农业产业,守住全县51.05万亩耕地和44.7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73万亩、总产31万吨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5.5万亩,出栏生猪82万头以上。推进农业产业“药材增效、果蔬补链、茶叶复兴、油茶提质、以竹代塑五大工程”三年行动,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持续做大特色工业。推动机械智能制造、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发展铜铝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产业,推进雀塘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赢家报废汽车拆解、鸿腾铝业二期、鸿祥金属15万吨再生铝扩改等项目建成投产。以东顺木业、四杰竹业为代表,推进年产60万TEU集装箱竹木复合地板制造项目建设,打造全省竹产业重点发展区。持续做优服务业。提升商贸服务水平,改造县级商贸综合体1个、乡镇商贸中心2个,新增线上商贸企业15家。提升文旅服务品质,加快推进资江夜游和一江两岸改造提升、白水洞仙女谷旅游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完善白水洞、岳坪峰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实现新增贷款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数据局、新邵经开区、县金融服务中心)
14.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推进市场标准互认和采信,建立区域市场监管协作长效机制。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共享项目信息、互认经营主体、互通电子服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新邵经开区)
15.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协同化发展。优化可惠及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提升异地公共服务便捷度,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实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异地就医协同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城市优质中小学采取教育集团、学校联盟、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推进教师跟岗、城乡间交流。推进优秀校长、教师互派交流轮岗,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广使用“湘易办”,加快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提质升级。逐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数据局、新邵经开区)
(四)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16.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开展城市“体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更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开展棚户区改造区域危旧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建设,加快第二水厂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城市燃气、供水、污水、雨水和再生水、排涝调蓄设施等),推进合流制污水管网、老旧排水管网、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县城区老旧灯杆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工局)
17.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信息化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城市道路与附着在道路下各类管线的统一规划、统一策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管理机制。编制新邵县燃气发展规划,加快城镇燃气管网覆盖区域“瓶改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科工局)
18.加强城市洪涝治理。推进排水智慧平台建设,实施酿溪大道南段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酿溪河县城段综合水治理工程、新阳路、新涟街排水设施建设工程、新涟街三八粮站段、大新街溪江月段、西湖北路华天酒店段易涝点治理及排涝设备采购,有效提高县城污水收集率,改善县城区防洪排涝条件。(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
19.建设绿色智慧城市。加快充换电设施、智慧停车、共享车位等建设。实施“千兆城市”建设和升级提质工程,加快实现城区室外5G网络连续覆盖和重点场所深度覆盖。(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数据局)
三、组织实施
成立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城建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乡镇要因地制宜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本方案自2025年6月26日公布,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新邵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5-2029年)
相关文件下载:新政发3关于印发《新邵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9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