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金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由你公司委托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的《年产4000万块页岩表砖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申请批复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邵县金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新邵县仓场新型墙体环保页岩砖厂,位于新邵县坪上镇仓场村二组,始建于2004年3月,采用10门轮窑,年产200万块粘土实心砖。2008年10月该砖厂进行改扩建,将原有10门轮窑改造成20门回转轮窑,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新邵县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9月10日进行了批复(新环字[2008]20号),2011年11月15日新邵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厂进行了环保验收(新环字[2011]51号)。该厂目前使用的20孔轮窑为应淘汰的落后设备,建设方拟对现有落后轮窑焙烧工艺改造为先进的隧道窑焙烧生产工艺,考虑到现有厂区场地狭窄、就地开采的页岩资源不足等原因,建设方拟关停现有轮窑,投资800万元,采用先进的隧道窑生产技术,在新邵县坪上镇胜利村大冲地段建设年产4000万块页岩标砖生产线。
二、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选址及布局合理,同意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对你单位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此环评报告结论,在你公司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你公司此项目按所拟地址和规模进行建设。
四、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的规定,认真按照此环评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外排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得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具体重点要求如下:
1、必须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修建40米高烟囱,设置脱硫脱氟除尘设施、集气罩、引风机和袋式除尘器,外排废气中的污染物符合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2、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厂界噪声必须符合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1类标准,不得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3、修建好废水沉淀池,废水回收利用不外排;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乱丢乱弃。
4、要积极推广清洁文明生产,强化节能减排意识,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发挥。
5、严格执行水利局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建好防洪排水设施,挡土墙。搞好绿化美化,尽可能地减少生产作业区域内地表裸露面积。
6、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前,必须关闭原有的老砖厂,对原建设地土地进行复垦。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13.42吨,氮氧化物13.06吨,原老砖厂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75.56吨,氮氧化物35.02吨,无需重新申请新的排放总量指标,利用原有排放总量指标。
六、项目须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试生产及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新邵县环境保护局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