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 来源:
  • 作者:政务中心
  • 更新时间: 2014-11-10 14:52
来源: 更新时间: 2014-11-10 14:52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56571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新邵县酿溪镇绕城线与新邵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单位

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用地面积93600.54㎡,总建筑面积406080.74㎡,包括6栋1+33层住宅楼、7栋1+32层商住楼、1栋1+30层公寓、4栋沿街商业楼、幼儿园、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与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优化建设方案和工程布置,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保持现场车辆畅通,控制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出场车辆冲洗保洁,作业场地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靠居民点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修建废水隔油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有效处理回用于降尘和工程养护;施工弃土及时运送至建设部门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等经分类收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按要求送指定地点处理。

2、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小区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中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和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须经隔油池处理,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污染物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外排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入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营运期区内使用清洁能源,住宅区燃气废气和烹调油烟,经排气竖井由屋顶高空排放。幼儿园食堂使用燃料为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于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备用柴油发电机安置于地下室单独房间,废气经专用排气筒集中由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方式,按要求合理设置一定数量和高度的排气筒;地面停车位合理布局,加强控制管理,保持场地畅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4、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发电机等设备设置于地下单独房间,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声措施,减轻设备噪声影响。社会生活包括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应加强控制管理,商业经营不得使用高音设备广告宣传,场界噪声须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限值

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按要求送指定地点入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个人调查表格表30份,团体调查表5份,100℅的公众和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56571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新邵县酿溪镇绕城线与新邵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单位

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用地面积93600.54㎡,总建筑面积406080.74㎡,包括6栋1+33层住宅楼、7栋1+32层商住楼、1栋1+30层公寓、4栋沿街商业楼、幼儿园、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与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优化建设方案和工程布置,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保持现场车辆畅通,控制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出场车辆冲洗保洁,作业场地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靠居民点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修建废水隔油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有效处理回用于降尘和工程养护;施工弃土及时运送至建设部门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等经分类收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按要求送指定地点处理。

2、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小区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中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和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须经隔油池处理,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污染物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外排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入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营运期区内使用清洁能源,住宅区燃气废气和烹调油烟,经排气竖井由屋顶高空排放。幼儿园食堂使用燃料为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于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备用柴油发电机安置于地下室单独房间,废气经专用排气筒集中由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方式,按要求合理设置一定数量和高度的排气筒;地面停车位合理布局,加强控制管理,保持场地畅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4、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发电机等设备设置于地下单独房间,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声措施,减轻设备噪声影响。社会生活包括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应加强控制管理,商业经营不得使用高音设备广告宣传,场界噪声须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限值

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按要求送指定地点入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个人调查表格表30份,团体调查表5份,100℅的公众和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56571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新邵县酿溪镇绕城线与新邵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单位

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用地面积93600.54㎡,总建筑面积406080.74㎡,包括61+33层住宅楼、71+32层商住楼、11+30层公寓、4栋沿街商业楼、幼儿园、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与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优化建设方案和工程布置,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保持现场车辆畅通,控制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出场车辆冲洗保洁,作业场地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靠居民点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修建废水隔油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有效处理回用于降尘和工程养护;施工弃土及时运送至建设部门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等经分类收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按要求送指定地点处理。

  2、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小区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中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和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须经隔油池处理,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污染物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外排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入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营运期区内使用清洁能源,住宅区燃气废气和烹调油烟,经排气竖井由屋顶高空排放。幼儿园食堂使用燃料为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于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备用柴油发电机安置于地下室单独房间,废气经专用排气筒集中由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方式,按要求合理设置一定数量和高度的排气筒;地面停车位合理布局,加强控制管理,保持场地畅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4、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发电机等设备设置于地下单独房间,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声措施,减轻设备噪声影响。社会生活包括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应加强控制管理,商业经营不得使用高音设备广告宣传,场界噪声须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限值。

  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按要求送指定地点入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个人调查表格表30份,团体调查表5份,100℅的公众和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