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集中环保砖厂:
由你厂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3500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申请环保行政审批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翟孝勇等人拟投资800万元,在新邵县迎光乡集中村新建新邵县集中环保砖厂。该厂使用项目西面的页岩矿和冷水江粉煤灰作为原料,采用隧道窑技术生产新型墙体页岩砖,生产能力为年产3500万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367.07m2,其中矿山占地面积为13075m2,砖厂占地面积为8292.07m2,项目位于新邵县迎光乡集中村,项目东面为荒地,再东为庙堂(距离项目地150m),再东为山林;项目南面为荒地、山林;项目西面为山林,再西为集中村(集中村住户距离项目最近距离为1070m),项目北面为荒地,再北为山林,再北为桐木村(集中村住户距离项目最近距离为660m)。
二、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选址及布局合理,同意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此环评报告结论,在你厂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你厂此项目按所拟地址和规模进行建设。
四、要求你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的规定,认真按照此环评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外排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得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具体重点要求如下:
1、必须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修建70米高烟囱,设置水浴脱硫脱氟除尘设施,粉碎机自带除尘设施,采矿场地等采用洒水、喷淋等措施,外排废气中的污染物符合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人工干燥及焙烧标准限值的要求。
2、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安装减震垫、消声器、隔声罩等,厂界噪声必须符合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不得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3、修建好排洪沟、化粪池、废水沉淀池,废水回收利用不外排;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乱丢乱弃。
4、要积极推广清洁文明生产,强化节能减排意识,搞好厂区绿化,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发挥。
5、严格执行新邵县水利局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建好防洪排水设施,挡土墙。搞好绿化美化,尽可能地减少生产作业区域内地表裸露面积。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33.56吨,氮氧化物16.32吨,排放总量从我县关闭企业中解决。
六、项目须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试生产及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新邵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