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科收治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县财政局
  • 更新时间: 2021-04-26 11:25
来源:县财政局 更新时间: 2021-04-26 11:25


新邵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科收治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21年4月22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1]000047
委托代理编号:XSXN[2021]027
二、项目名称:新邵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科收治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三、预算金额:96.8万元
四、成交信息
五、供应商名称:邵阳俊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大坪江南路江南雅苑小区14栋
成交金额:玖拾陆万贰仟圆整(¥962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分项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工期
单价 小计
1 新邵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科收治中心改造工程 / 962000.00 962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玖拾陆万贰仟圆整(¥962000.00元)

采购人要求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一)进场前要有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悬挂,要有施工进度计划表。
二)进场前,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图,对本体进行复勘,查明施工现场情况,若有与施工图纸不符的地方,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三)材料
材料进场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要求。
材料进场要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施工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等指标,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并会同监理与采购人代表共同验收签字。
四)安全措施与规章要交底到位,并悬挂明示。
五)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六)保修要求: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五、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七、谈判小组名单:谢松峰  肖力争  兰永强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支付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感谢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及我公司工作的支持。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新邵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兰先生
电    话:13786978826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联系方式:0739-366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13786978826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 最终报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