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起湖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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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12-1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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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起湖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更改

  10月24日,从全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上获悉,从11月10日起,湖南省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直接取消、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审批权的改革;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从而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今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在14个国家级园区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指示精神,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湖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决定,从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减少一半以上;同时,大力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励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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