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县人大提前、全面完成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为更好地履行人大工作职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了贯彻落实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县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有方案、有经费、有台账、有工作人员、有创新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县委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制定了改革内容草案,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先后到“一府两院”征求意见和相关单位听取意见,最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经过数月努力,9月底前,《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的办法》、《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若干规定》等三项改革制度落地实施。同时,9月底前,县人大牵头负责的关于“一府两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已制订出台。上述改革项目的提前、全面完成,有利于加强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