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全覆盖,不可再任性:12个派驻纪检组到位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黄姣姣
  • 更新时间: 2017-10-24 16:08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17-10-24 16:08

10月19日上午,新邵县对12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集体授牌,这标志着新邵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实现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自上而下层层推进的纪检监察体制重大改革。新邵县委对抓好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并按照省纪委、省编办的要求,设置县纪委派驻纪检组12个,监督75家县直机关单位,每个纪检组编制为4至5人,组长为副科级实职。目前,派驻纪检组的组长、副组长已配备到位。

在业务管理上,新邵县纪委拟出台《派驻纪检组业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派驻纪检组业务工作包括工作联系、执纪审查和履职监督。主要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工作任务,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探头”作用。

在干部管理上,新邵县纪委拟出台《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监督、选拔使用均由县纪委统筹负责。县纪委将制定派驻纪检组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对纪检组履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派驻机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将视情节予以问责。

在后勤保障上,派驻机构的办公场地、设施等由驻在部门负责。派驻机构的工作经费、干部的人事关系、绩效考核、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福利等由县纪委直接负责管理;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等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

授牌会上还要求,各派驻纪检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较真碰硬,培育深、细、严、实的优良作风,确保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已进驻各县直机关单位,按要求开始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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