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费〔2022〕184号
关于印发《新邵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县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做好2023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关于公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22年第5号)《关于印发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邵市发改价费〔2022〕31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现将《新邵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
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