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18-12-27 17:08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18-12-27 17:08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新政发〔2018〕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邵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部、严塘镇白水洞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关精神和《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邵县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18〕44号)》有关要求,经梳理汇总、征求意见和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形成《新邵县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各乡镇应根据《新邵县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本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新邵县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在相应门户网站和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等平台、场所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编制并公布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乡镇要对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投诉等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和便民原则最大程度优化工作流程,并及时公开发布。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在本文件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公布。

三、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部门职能转变情况,包括委托、下放、取消等情形,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提出需要调整的服务事项,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审定,调整公布。

四、严格落实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各乡镇要按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运行,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努力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附件:新邵县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