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畜牧业发展规划 (2018年-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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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10-1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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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DR-2018-01012

新政办发〔2018〕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邵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8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新邵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8年-2020年)

一、规划背景及依据

    (一)规划背景

畜牧业作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保障食物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延伸和完善农业产业链,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畜牧业基础相对薄弱、产业结构急需调整、科技创新能力亟待加强,同时生态环境制约等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畜牧业的发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求。因此,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畜牧产业结构调整,注重畜牧科技创新及养殖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畜牧业健康平稳发展,对建设生态文明县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新邵县畜牧业现代化建设,需进一步理清畜牧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本规划通过深入挖掘新邵畜牧业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以科技支持为依据积极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提升畜产品质量。大力推广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结合土地承载能力和种植粪肥需求,完善产业链,实现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年限到2020年。

    (二)规划依据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00年颁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颁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颁布);

7.《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2012年颁布);

8.《全国畜牧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2012年颁布);

9.《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颁布);

10.《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颁布);

1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12.《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二、畜禽养殖发展回顾

“十二五”以来,我县畜牧业取得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畜产品的消费需求,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一)各项经济指标

2015年底,全县发展生猪197.3万头,其中出栏123.3万头,同比分别增长0.82%和2.04%,存栏母猪7.7万头,同比增长1.32%;发展牛4.12万头,其中出栏1.24万头,同比分别增长2.23%和3.33%;发展羊4.16万头,其中出栏2.12万头,同比分别增长3.48%和3.92%;发展家禽835.5万羽,其中出笼474.2万羽,同比分别增长0.29%和0.04%。全县共有养猪专业户2810户,出栏生猪56.2万头,养牛专业户33户,出栏牛0.145万头,养羊专业户124户,出栏羊0.8万只,养禽专业户1117户,出笼禽225万羽。产值1.92亿元。

    (二)2012-2017年主要项目建设

1.生猪规模化猪场建设。我县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共开展规模化猪场建设50个。

2.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我县共争取国家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00万元,用于年出栏500头牲猪(存栏母猪30头)规模养殖户的奖励。

3.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我县共争取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1500万元,用于人工授精补贴。年均人工授精8万胎次。全县有生猪人工授精站1个,生猪人工授精点15个,服务面基本覆盖全县。

4.加强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配置相关仪器设备,基本满足动物疫病监测需要。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达到了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二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了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相关物资。建立了2个20平方米的冷藏室。

5.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饲料、兽药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和添加假劣、违禁兽药、饲料等行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畜牧业尽管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在畜牧业环保、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转型的新时期,畜牧业在发展方式、产业结构、饲养环境、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及品牌创建上仍有差距,给全县畜牧业向更高层次突破带来了新的制约与挑战。

1.畜牧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转变问题。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建设的支点,畜牧生产的集约化养殖水平仍然较低,小规模饲养方式仍占相当大的比重,生产粗放的饲养方式、防疫条件差、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使得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在与国内重要城市及国外的市场准入标准相比,畜产品的质量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严重制约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所以,亟需解决提高畜牧业技术含量,解决畜牧业传统落后生产方式,促进规模养殖快速健康发展。

2.畜牧业生态环境制约逐渐凸显。随着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畜牧业污染防控和粪污综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畜禽养殖污染处理成本偏高,大部分散养户粪污处理意识薄弱,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缺乏,致使畜牧业所带来的污染问题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76%,需要进一步提高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3.养殖用地问题制约畜牧业的发展。一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人畜分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远离村庄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用地需求也会越来越大,而多年来的农业用地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分大多以种植业为主,林地利用、林下养殖没有明确指导办法,没有把畜牧业用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养殖用地问题突出,制约了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和养殖方式转变;另一方面,由于养殖用地选择盲目性较大,养殖效益的波动造成产业不稳定,随意扩大养殖规模和停产造成畜禽场建设标准低,土地利用率低污物随意排放,环境治理任重道远。给养殖业带来许多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划思路和原则

(一)发展思路

以实现畜牧养殖现代化为指导,以农民增产增收、推进健康养殖为目的,以畜牧业适度规模养殖为方向,以稳步发展生产与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生猪生产为重点,发展草食动物养殖、家禽养殖和地方特色养殖,推广养殖业新型经营模式,突出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养殖方式,实现畜牧强县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稳定规模与提高效益相结合。以“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为主线,按照集约化、科技化、信息化和生态化要求,在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的基础上,加快改善设施设备保障条件,大幅度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方式,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2.坚持结构优化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在全面考虑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有效解决养殖业废弃物污染问题,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和发展规律,实现生产与生态相统一、发展与保护相一致、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目的。

3.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资金、技术、人才进入畜牧产业,提升畜牧业自身发展能力。强化政策扶持和宏观调控,抓好行业管理和服务,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

4.坚持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相结合。从投入品管理与使用、养殖与管理、收购与加工、包装与标识、销售与物流等各个环节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畜牧产业;加强源头创新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开发进程,提高良种化水平、饲料资源利用水平、生产管理技术水平和疫病防控水平及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规划目标与布局

通过对新邵县畜牧业发展现状的全面了解,在充分分析新邵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发展要求,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依据我县实际,提出以下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畜牧业强县。全县发展生猪192万头,出栏肉猪122万头;发展牛14万头,出栏肉牛6万头;发展羊16万只,出栏羊9万只;发展家禽750万羽,出笼520万羽,肉类总产量12万吨,禽蛋产量1.1万吨,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5%以上,实现畜牧业产值30个亿的生产目标。

    年度目标(单位:万头、万只、万羽、万吨、%)

 


 

生猪

肉牛

山羊

家禽

肉类总产量

禽蛋总产量

发展

出栏

发展

出栏

发展

出栏

发展

出栏

2018

188

118

13

5.2

14

8

700

450

11

0.9

2019

190

120

13.5

5.5

15

8.5

725

480

11.5

1

2020

192

122

14

6

16

9

750

520

12

1.1

    (二)畜牧养殖业规划布局

1.规划布局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养殖业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严格、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新邵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标准:

(1)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的区域,包括:

①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

②新邵县白水洞风景名胜区核心区;

③饮用水源区:枫树坑水库、颜岭水库、栗米冲水库、陶新安水库、严塘镇大坝村山溪水、严塘镇刘文村毛冲山溪水和坪上镇羊角村碓冲山溪水7个饮用水源区取水点以上汇水区范围内;

④湖南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石马江河、龙溪河两岸,下源水库、千年鸟道周边水平距离200米以内范围(不足2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⑤城镇居民区:酿溪镇范围内24个社区,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水平距离200米范围内(不足2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⑥学校周边水平距离200米范围内(不足2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⑦尧虞塘中型水库周边水平距离200米以内范围(不足2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⑧资江两岸水平距离200米以内范围(不足2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⑨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均为禁养区。

    (2)限养区:限制现有畜禽养殖规模,禁止新增畜禽养殖。包括:

①新邵县白水洞风景名胜区缓冲区域;

②学校周边水平距离200米至500米范围内;

③酿溪镇除社区外的其他8个村(会公坪、韩家坪、九头岩、柘溪、黄家坪、赤水、肖黄塘、东源)范围内;

④主要交通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周边500米以内范围(不足5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⑤湖南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资水、石马江河、龙溪河两岸,千年鸟道周边水平距离200—500米范围内(不足200—5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⑥下源、尧虞塘中型水库周边200至500米水平距离范围内(不足200—5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⑦小一型水库周围水平距离500米以内范围(不足500米水平距离的以第一山脊线为界)。

(3)适养区:适宜畜禽养殖区域。指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范围。

2.分析评价环境承载能力

着眼于畜禽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优化产业布局、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畜禽生产循环模式,对全县各区域土地、水与环境资源状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确定环境对发展畜禽生产的承载能力,以5头生猪当量配套1亩土地计算,至2020年我县畜禽总饲养标准猪当量为162.5万头。

3.畜禽养殖发展布局

(1)无公害牲猪养殖区。一是以坪上、陈家坊、雀塘、严塘等乡镇为重点,以富阳、天源、鸿发等新美系生猪为品牌,其它大活猪出口猪场为联合体,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年出栏无公害生猪50万头。二是以大新、迎光等乡镇的地方品种保护区为重点,保护肉质口感好的黔邵花猪;以太芝庙镇为野猪养殖基地,大力发展生猪特色养殖。

    (2)家禽养殖区。肉鸡和蛋鸡养殖,一是以新田铺、寸石、潭溪、太芝庙等乡镇为重点,改扩建大型规模场20家,中小型规模养殖户100户,争取年出笼优质无公害肉鸡120万羽,存栏蛋鸡30万羽,年产蛋5000吨。二是以石马江流域、资江流域新邵段为中心,构建新邵麻鸭养殖带,重点是小塘镇、新田铺镇、巨口铺镇,建一个新邵麻鸭繁殖中心,一个羽绒加工厂,一个禽肉深加工厂,一个皮蛋加工厂。三是鸽子养殖,以寸石镇、酿溪镇为中心,年出笼肉鸽8万羽,

    (3)草食牲畜发展区。一是以草场丰富的龙溪铺、大新、潭府、太芝庙等乡镇为重点,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养殖,配套发展人工种草,以最大限度的利用草山资源。二是以牛冷配品改为基点,建立县良种肉牛繁育中心,带动全县肉牛养殖快速发展,以龙溪铺、太芝庙、潭府、大新、潭溪等肉牛冷配点为网络,围绕网络以杂交改良牛为重点,带动肉牛产业良性发展,新建标准化规模养牛场10家,出栏优质肉牛10000头。三是以太芝庙、潭府、龙溪铺、大新、坪上等乡镇为重点,发展山羊养殖,引进波尔山羊等优质品种,结合品种改良,新建标准化羊场20家,建种羊场2家,发展优质山羊2万只。

    (三)发展重点

    1.创建示范场。创建2-3个部级规模示范猪场,把天源、富阳、鸿发建成省级龙头养殖企业,建立产--宰--售--加--销一条龙生产经营模式,将养殖企业做大做强。

    2.标准化建设。继续搞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家,发展生猪20万头,建设标准化栏舍10万㎡,占地10000亩,确保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使规模场占全县总养殖量比重达70%以上。

3.发展富硒养殖业。大力发展富硒畜牧产业,打造富硒生猪、富硒鸡蛋、富硒鸡等特色品牌,以富阳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整合区域内养殖资源,推广富硒畜牧生产,创建新邵畜牧业特色富硒品牌。

4.开展品种改良。推进生猪品种改良、草食动物冷配品改和秸秆氨化利用工作。

5.粪污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重点改造污染量大的规模猪场,做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利用、多级沉淀、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实现零污染,零排放。

6.发展草食动物。做好草山、草地资源调查,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养殖和人工种草,扩大养殖规模,新建30个标准化规模牛、羊养殖场。确定养羊发展品种,力争建立2个500头规模原种种羊场。

7.开发麻鸭特色产品。继续开发新邵麻鸭品种资源,利用地方品种保护优惠政策,着力打造新邵麻鸭品牌,将品牌、产品优势转化出来,极力推进加工体系建设,以加工带动产品的发展,提高科学养殖水平,健康养殖推动产业升级。

8.建设家禽孵化基地。以科隆蛋鸡场和新邵麻鸭为基础,建立新邵家禽苗种孵化基地,养殖种禽100000万羽,孵化禽苗500万羽,打造成湘中地区最大的家禽苗种基地。

9.实施畜禽产品深加工,建立产品销售渠道。以心连心肉食品加工为龙头企业延伸我县生猪加工产业链,提高畜禽产品及附属产品的效益,创建新邵畜禽产品地方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和督促。县畜牧水产局成立畜牧业发展工作组,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对发展畜牧业的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理顺职能分工,明确权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县畜牧、发改、财政、科技、国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促进养殖业持续发展。一是充分利用国家对养殖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做活畜牧产业规模化文章。推动养殖业上水平、上档次、健康升级;二是规范养殖用地,目前省、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明确划定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只是在《土地法》及相关文件上明确养殖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但受规划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限制,实际上能用于养殖的土地非常少,经常出现养殖业违法用地情况。2017年度,我县对畜禽养殖业实行了“三屋”划分,只有在适养屋内才能适度发展养殖,养殖用地更少。根据上述情况在分析评价全县适养屋内土地、水资源和环境资源的基础上,确定发展畜禽生产用地的定位、方向、原则,完善畜禽养殖用地在国土部门的备案登记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助推畜牧产业升级。引进各种资金渠道,尤其是各种农业基础性投资,一是政府引导;二是银信部门重点支持;三是项目及农开资金支持;四是全社会支持发展养殖业,尤其是引进外资投入发展养殖业。制定积极的畜牧业财政税收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扩大信贷规模、简化程序。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力量,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扶持标准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制定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引导科学健康养殖;逐步建立降低养殖业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畜牧业有关税费减免和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监督,促进畜产品有序流通;严格落实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加大应急物资储备;继续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政策,逐步完善补贴机制;通过项目申报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地方财政扶持、招商引资合作等途径筹措资金,确保“十三五”养殖业发展规划的实现。

    (四)严格标准生产,保障肉品安全。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通过“政府规范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依法经营、政府执法监督”的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引导生产、促进流通和调节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一是源头监管。即从生产源头抓起,把监督管理关口从以前的市场环节,前移到生产环节。通过创建无公害标准化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净化产地环境,严格养殖业投入品管理,强化源头监管。二是严格标准。即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照国际标准,制定规范的地方标准体系及综合生产技术规范,按照制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三是市场准入。即实行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没有通过标准化生产和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四是系统检测。即建立起有一定密度,覆盖一定范围,贯穿生产、销售、运输各个环节的检测体系。五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和出售有药物残留超标的畜禽水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实施科技兴养,提高养殖水平。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养殖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生产水平。一是加强畜牧水产科技项目的研究。必须充分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科技人员的工作,及时解决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提高科技人员的工作待遇,放手让科技人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大力发展养殖业生产服务;二是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科学养殖技术、生产设备和科技产品。三是大力普及现有实用技术,全面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一方面畜禽鱼种苗场所要重点抓好原种后裔的培育、提纯、复壮,利用杂交形式生产优质后代。另一方面推广瘦肉型猪规模化健康养殖、畜禽无公害无残留饲养、肉牛快速育肥、胚胎移植、动物疫病防治、模式化稻田养鱼、无公害池塘健康养殖和大水面开发等综合配套技术。四是加强科普教育,提高科技入户率。

    (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生产秩序。一是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养殖业标准化生产,严格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严格养殖业投入品监管,严格畜禽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和检验检测,确保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依据《畜牧法》和《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要求,对种畜禽场、人工授精站、配种专业户与禽苗孵化房等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对合格的单位予以发证认可,并实行年度审查。三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的执法力度,加强畜禽疫病综合防治,强制免疫,并且严格兽医卫生检疫,确保肉类兽医卫生质量,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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