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0-02-13 10:06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0-02-13 10:06

新政办函〔201967

乡镇人民政府,新邵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部、白水洞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各单位

新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10


新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省市关要求,全面启动和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为抓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合理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及其建设布局与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之间的关系,促进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国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

立足“产业强县、生态立县、开放活县、和谐安县”等战略定位,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各个方面,系统提出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管控底线。以国土空间规划统领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促进全县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把新邵建设成为大湘西产业发展高地、邵阳对外开放新门户、生态宜居水脉智城和城郊旅游休闲度假胜地,打造开放、平安、生态、富裕“四个新邵”新形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优先、底线管控的原则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坚持县域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先布局关系区域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传承等国土空间,切实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坚持全域统筹、用途管制的原则

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保护、开发和整治,促进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加强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原则

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约束规范各类土地利用行为,确保人均城乡用地和万元生产总值地耗稳步下降,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引导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阶段,完善人地挂钩机制,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

四、规划编制任务

(一)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

2.现行空间规划的实施评估

(二)规划编制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2.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根据总体规划编制需要,同步推进涉及国土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和专题研究工作。专项规划分为与总体同步编制、总体规划完成后一年内编制两种类型。与总体同步编制的专项规划应当包括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特色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和确需同步编制的其他专项规划。专题研究应当包括村庄分类与布局专题研究、国土空间发展与战略定位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研究、生态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专题研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产业空间布局专题研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题研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由相关县直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

3.村庄规划。

(三)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五、规划编制要点

(一)统一规划编制基准。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二)确定国土空间格局。围绕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城镇密集地区协调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统筹配置等方面要求,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治理等总体格局。重点结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立足自然资源本底,统筹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明确连接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廊道,构建完整连续的生态网络体系;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确定城镇体系、产业布局的轴带和重要节点,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三)明确规划管控要求。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开发、修复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内容;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划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等各类管控空间,优化和确定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明确三区三线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提出分区分级分类的管制要求和具体措施;统筹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管控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选址预控和轨道交通走向;结合国土空间发展目标,从城市空间、公共中心、历史保护、城乡风貌等方面细化规划管控要求。

(四)推进国土整治修复。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出整治和修复的规模、布局以及时序安排;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的原则和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布局和规模;明确地质灾害、滑坡等自然灾害防治主要目标和举措;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分解落实规划指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测算用地规模,与省厅和市局充分对接后确定新邵县各项规划指标。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统筹确定耕地保护、生态国土建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同及城乡融合发展等目标,分解确定下级规划控制指标,明确下位规划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分解确定各乡镇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提出规划期内应当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总体空间规划对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建立规划实施传导机制,强化实施保障。

(六)完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优化完善中心城区用地功能布局,确定城市空间结构,对城市组团(单元)进行功能定位和发展指引。确定城市发展总体空间布局,编制集中建设用地规划用途平衡表,按照生态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与海绵城市等标准要求,规划建设有特色、高品位的城市空间。

(七)制订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六、规划编制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新邵县总面积1762.34平方公里,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分为个空间层次。

1.中心城区:包括酿溪镇、县经济开发区、塘口工业园。

2.15个乡镇:包括酿溪镇、陈家坊镇、雀塘镇(含雀塘产业园)、潭府乡、太芝庙镇、严塘镇(含白水洞地质公园)、寸石镇、潭溪镇、坪上镇(含邵阳高铁新城)、新田铺镇、大新镇、巨口铺镇、小塘镇、龙溪铺镇、迎光乡。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七、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9年10月底前)。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资料及基础数据收集、确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路线、详细内容、技术力量和工作路线图;完成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三线划定、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

(三)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9月底前)

1.深化专题研究(2020年2月底前)。2020年2月底前,围绕战略目标和整体格局、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专题研究,为规划方案编制提供支撑。

2.总体规划编制(2020年6月底前)。以专题研究结论为基础,确定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确定规划分区,明确要素配置,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逐步推进与“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的整合运行。

3.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2020年8月底前)。总体规划初步成果编制完成后,征求社会公众和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等,根据收集反馈的意见以及省级规划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经县人民政府初步审查通过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四)规划审查阶段(2020年10月-11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对上报成果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管控指标、主体功能区、三线协调划定等传导性内容的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重点内容。

(五)规划成果报批阶段(2020年11月-12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上报成果进行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作为必备成果同步报批。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乡镇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党委政府总领、自然资源部门牵头、部门协同、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技术支撑。优先选择熟悉本地情况、具备规划从业经历的单位承担编制任务,组织本地技术单位积极参与,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的技术支撑团队。承担县总体规划编制的,至少需要“1甲1乙”资质。

(三)落实经费保障。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将规划编制经费、信息平台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规划宣传形式,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认知和支持力度。

(五)严格监督考核。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工作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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