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2-04-01 09:32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2-04-01 09:32


新政发20223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以上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241

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邵市政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第十二次、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二巩固三创建四战略”,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新新邵建设。

二、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市场主体生命力、活跃度不断提升,总量持续增长。到2025年末,全市场主体力争达到5.8557万户。其中:企业1.6406万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4.2151万户。

——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三次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三个高地”支撑更加有力。到2022年末,全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四上”文化旅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突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净增20户、10户、8户。

——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高质量增长。到2022年末,上市公司突破1家,国家级、省级“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1户、2户,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40户。

——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更加便捷,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行动。建立产业发展目录和投资指南,聚焦先进制造业、创新创造、外资外贸、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突出培育企业主体。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工程建立“科企一高企一小巨人一上市领军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强“大院大所大企”合作,实施产业领军企业“头雁领航”工程。深入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实施“千社”工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鼓励支持农业企业股改、上市。加强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推动旅游业提质升档,大力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着力培养文化旅游企业。(县科工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广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行动。强化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运用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推动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扩面,不断提高其存活率、活跃度,稳住市场主体培育的基本盘。(市监局牵头,发改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程序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市监局牵头,县科工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四上”企业培育行动。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充分挖掘规上企业新增量,支持新增规上企业稳定在库。建立存量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加强临退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减少退库数量。支持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发改县科工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贯彻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计划,扩充上市后备资源,强化后备企业培育辅导,引导企业规范治理,做好风险防范,支持企业做强做优。拓宽上市渠道,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稳步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鼓励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积极招引优质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金融办牵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改县科工局、财政局、商务局、市监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要举措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日常监控,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优化税费优惠政集适用程序,推行康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非税收入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到位。支持招大引强,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来设立企业总部的,按“一事一设方式对其在企业给予支持。(财政局、税务局牵头,县直和省属驻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助企纾困实效。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法动,推广银税互动、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用好“信易贷”“潇湘财银贷”等平台和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建立企业融资专家库,建设新邵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打破银企信息不对称困局,提升银企对接质效。充分发挥过桥资金作用,降低过桥费率,有效降低企业续贷综合融资成本。(县金融办牵头,发改县科工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监局、医保局、税务局、国网新邵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科学调度煤、电、油、气、运,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清理规范,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发改牵头,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人社局、供销合作社、国网新邵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入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电力接入审批时间。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优化简易注销制度。(发改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司法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社局、商务局、税务局、住建局、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废除与企业性质、属地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广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县市监局牵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改局、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卫生健康金融办、税务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级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推进机制),由委书记陈历贤贺朝晖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周开建任副召集人,各乡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市监局,由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如龙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做好任务落实和督促指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市监局、发改县科工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金融办、文旅广体局等指标牵头部门要根据方案分工和目标清单,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年度、分解到乡镇、具体到部门,分级分类制定任务书、路线图,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其他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分工,制定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强化考核监测。将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政府“三重点”工作,对乡镇各有关部门实行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政府督查室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推进机制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及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全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2.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乡镇分解表

附件1

全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指标类型

2021年

2022年

2025年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以下均含各乡镇人民政府、大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场主体(万户)

3.18

3.8726

5.8557

县市监局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企业(万户)

0.45

0.77

1.6406

个转企(户)

91

364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户)

净增3

县农业农村局

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户)

持平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户)

净增34

县发改局

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金融办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户)

净增20

县商务局

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

净增10

县科工局

县发改局

百亿级企业(户)

县科工局

县工商联

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户)

净增1

省级小巨人企业(户)

净增2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个)

县发改局、县工商联

“四上”文化旅游企业(户)

净增1

县文旅广体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

上市公司

净增1

县金融办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户)

净增1

县商务局

县市监局、县财政局

外贸实绩企业(户)

净增5

高新技术企业(户)

净增8

县科工局

县市监局

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户)

净增40

附件2

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乡镇分解表

乡(镇)

市场主体(户)

企业(户)

个转企(户)

2021

2022

2025

2021

2022

2025

2022

2025

酿溪镇

10625

12939

19563

2262

3936

8369

29

116

严塘镇

1326

1615

2442

217

378

803

4

14

雀塘镇

1181

1438

2175

262

455

969

3

11

寸石镇

860

1047

1584

147

256

544

2

9

潭溪镇

737

898

1357

74

129

274

2

8

陈家坊镇

4132

5032

7610

222

387

821

13

53

府乡

1936

2358

3565

84

146

311

6

25

太芝庙镇

2103

2561

3872

68

118

252

7

28

坪上镇

2820

3434

5193

370

644

1369

8

32

新田

1582

1927

2913

211

368

780

4

18

小塘镇

955

1163

1759

118

205

437

3

10

大新镇

708

862

1303

91

158

337

2

7

巨口

1126

1371

2073

112

195

414

3

13

龙溪

1142

1391

2104

135

235

500

3

13

迎光乡

567

690

1044

61

106

226

2

7

小计

31800

38726

58557

4434

7716

16406

91

364

备注:1.2021年2022年、2025年市场主体数是指“各年期末市场主体实有数”

      2.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企业包括:内资公司及分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

 文件下载:新政发3关于印发《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文件解读:【文字】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文件解读:【音频】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0402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