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邵县域内雷石寨、沙渡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此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附件:
关于对县域内雷石寨、沙渡阁河道管理范
围划定成果进行批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日前,县水利局组织力量,完成了县域内雷石寨、沙渡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报送了《关于请示对县域雷石寨、沙渡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批复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水利局报送的县域内雷石寨、沙渡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具体管理范围如下:
1.雷石寨:河道长度长度17.84km(不含枫树坑水库)。
(1)左岸(有堤防)
雷石寨左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新邵县坨子玲至西洋江汇合处;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5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7.88km。
(2)右岸(有堤防)
雷石寨右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新邵县坨子玲至西洋江汇合处;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5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7.95km。
(3)无提防河段按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任及主管部门:新邵县水利局。
2.沙渡阁:河道中心线长度16.45km。
(1)左岸(有堤防)
沙渡阁左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新邵县木头界西北至顺水桥;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5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6.45km。
(2)右岸(有堤防)
沙渡阁右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新邵县木头界西北至顺水桥;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5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6.55km。
(3)无提防河段按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及主管理部门:新邵县水利局。
上述河湖管理范围详细成果见附图。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湖南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湖南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工作。
新邵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30日